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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征收“两违”房屋:一律“零补偿”

2016-05-01  作者:   来源:   已阅读

信息来源:泉州网  发稿日期:2014-4-28     字体浏览:
  • 泉州征收“两违”房屋:一律“零补偿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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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    全市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突出“四重点”实施“六先拆”

        遏势头:全市每年拆除“两违”面积不少于350万平方米,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,“两违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。

        四重点:重点拆除违法占用农耕地、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设、严重影响城乡规划、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。

        六先拆:党员干部的违建、安全隐患大的违建、影响“三边三节点”整治的违建、顶风突击的新违建、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、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。

        泉州网-泉州晚报讯(本报记者 王金植 郑意凡)按照泉州市委办、市府办日前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开展“两违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》,今年起,我市将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(“两违”)综合治理专项行动,每年拆除“两违”面积不少于350万平方米。在房屋征收中对已确认的“两违”一律实行“零补偿”,对党员干部参与、安全隐患大等六类违建先行拆除,并定期公布违规“黑名单”。

        新增“两违”出土就拆

        日前,市委、市政府已成立市“两违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(治违办)。要求对新增“两违”行为“露头就打、出土就拆”,实行“零容忍”,实现“零增长”。

        根据《意见》,全市每年拆除“两违”面积不少于350万平方米,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,“两违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,基本解决历史遗留“两违”问题,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,促进全市城乡面貌明显改观。

        今年“两违”治理任务已明确:全市拆除面积为352万平方米,其中鲤城、丰泽、洛江、石狮、永春各25万平方米,泉港、惠安、安溪各30万平方米,晋江、南安、泉州台商投资区各40万平方米,德化15万平方米,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万平方米。

        我市确定鲤城区、晋江市、安溪县作为“两违”综合治理示范点。各县(市、区)将选择1—2个乡镇(街道)作为示范点,以点带面,全面组织推进。

        “两违”不能用于生产经营

        我市将采用疏堵结合的办法打击“两违”。一方面, 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,在房屋征收中对已确认的“两违”一律实行“零补偿”。另一方面,对存在“两违”问题尚未处理的房屋,不得办理产权登记、过户、抵押等手续。对利用“两违”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,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,供电、供水、供气、通信等公用企业不得向其提供相应服务。同时,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棚户区危房和“三旧”改造步伐,制定完善个人建房政策,改进建房审批。

        国土、城管、住建、规划、交通、林业等有关部门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巡查,及时发现、查处新增“两违”,确保“两违”零增长。建立投诉举报制度,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,及时受理、核实、查处、反馈举报情况,推进群防群治。

        摸底建立“两违”台账

        专项行动范围涵盖全市城乡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、构筑物等。《意见》要求,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、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作用,开展“两违”自查上报,实行“两违”零报告制度,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,切实管理好自有使用权、所有权的土地、房屋,不得参与、纵容、包庇、放任“两违”行为,在规定时限内带头自行拆除所属“两违”。

        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房屋调查摸底,梳理“两违”项目,全面掌握实施主体、发生时间和数量面积等情况,建立“一房一档”台账,形成明细清单。行动还将定期公布拆除情况和违建“黑名单”,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、影响恶劣“两违”案例查处的曝光力度,在全社会形成违建可耻、违法必究的导向。

  •     (来源: 泉州网-泉州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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